区卫生监督所开展本年度新办证公共场所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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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3日发表
为让新办证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逐步了解自己在卫生管理中应该承担的责任、提高其履行责任的主动性、减少执法过程中的矛盾冲突,10月29日起,区卫生监督所针对全区2018年新办证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展开专项督查。
此次督查将重点检查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证公示情况、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卫生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公共设施卫生安全情况,特别是公用物品的清洗、消毒和保洁情况,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检测以及相关档案的管理等情况。
区卫生监督所要求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积极开展自查、自检和自评工作,同时针对经营单位薄弱环节和问题进行针对性的诊断,卫生监督员出示书面性整改意见,保证卫生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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