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县环保局荣获全省环境违法犯罪利剑斩污县级先进单位
近日,省环保厅、省公安厅联合召开全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利剑斩污”专项行动总结表彰电视电话会议,大名县环保局被授予全省环境违法犯罪“利剑斩污”县级先进单位。
自2013年11月,全省开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利剑斩污”专项行动以来,我县环保局通过“零时突击”、“雨天突查”、“周末暗访”等形式,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深入开展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利剑斩污”专项行动,该活动已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检查企业90余家次,限期整改12家,取缔重污染小企业9家,移送公安机关2家。一是明确工作重点,加强打击力量。成立了利剑斩污行动领导小组,抽调监察、法规、监测、污防、宣教等科室的精干力量,组成六个专项执法检查小组,由主管副局长带队,以化工等重点行业以及十五小”“新六小”等重污染小企业为“主攻方向”,严厉打击偷排偷放、渗坑排污、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二是开展“零时突击”,用好斩污“利剑”。2013年11月28日 零时,大名县环保局、公安局联合组成执法队伍,开展了打击违法排污“零时突击”专项行动,打响了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利剑斩污“第一***”。县环保局局长张 月朋亲自带队,对名鼎化工、瑞祥化工、恒源化工、顺航糠醛、宝泰食品等重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行情况等开展 了突击检查。三是加大重污染小企业取缔,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联合公安、国土、电力、工商以及各乡镇等部门,连续两次开展重污染企业集中取缔专项行动,出动车辆20余辆,人员90余人,吊车、铲车等机械设备10辆,对全县境内所有反弹的、有反弹迹象的和具备生产条件的小化工、小塑料颗粒等重污染小企业,出重拳、下死手,全部切断电源,捣毁生产设备,一鼓作气进行毁灭式取缔,彻底断其“侥幸偷开偷排”的念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