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钦北区城镇开发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北政办〔2016〕38号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钦北区城镇开发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及驻钦北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城镇开发建设工作,扎实推进城镇开发项目征地搬迁和项目用地挂牌出让以及土地收益工作,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钦北区城镇开发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机构
组 长:申荣洲 区长
副组长:黄治华 区政府负责人
陈庆勇 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
黄锦宽 区政府负责人
潘运精 区政府副调研员
成 员:莫谦炳 区政府办副主任、机关事务局局长(兼)
黄开明 区政府办副主任、政务服务管理办主任(兼)
张世透 区法院副院长
杨德裕 区财政局副局长
利籍贤 区住建局副局长
潘 俊 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班克宝 区法制办副主任
李晶晶 区招商促进局副局长
邓 刚 区征收中心副主任
李兴兆 国土资源钦北分局副局长
韦魏延 区法院行政庭庭长
许 军 皇马资产公司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办公室主任由利籍贤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兴兆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如下:区政府办王梓璇,区应急办王家明,区住建局利籍贤,国土资源钦北分局李兴兆、李兴渭,区财政局李勇斌,区金融办黄玉婷、刘英村。
(一)领导小组工作主要职责
1.按照区委、区政府城镇开发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负责研究解决全区城镇开发建设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统筹协调推进相关工作;
2. 按照完善程序、明确职责、提高效率的要求,领导小组建立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城镇开发建设项目推进工作;
3.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城镇开发项目的征地搬迁、地上附着物清理、补偿工作;
4.负责组织、协调和跟进城镇开发项目土地挂牌出让工作和土地收益工作以及土地出让金的催收工作;
5.建立督查制度,定期督促各有关单位落实议定事项。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领导小组推进城镇开发建设的工作部署和安排,具体组织、协调和指导各单位开展工作;
2.协调财政和业主做好资金筹措划拨,确保项目及时推进;
3.负责项目推进的督促检查工作,制定相关督查工作制度,***督促各单位按要求推进工作;
4.负责跟进、收集、整理城镇开发项目资料、信息,及时反映工作动态,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信息和提出建议。
5.负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国土资源钦北分局:负责落实项目用地报批、解决用地指标和审查土地房屋征收方案;拟定土地挂牌出让方案并***每宗土地挂牌进程、挂牌结果,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等;负责提供土地出让金欠款准确数据信息和催收款项;
区财政局:负责筹措征地搬迁经费、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及工作经费,负责土地出让金征缴及核算工作。
区住建局:***项目规划建设管理情况,按程序及时出具拟出让地块建规条件,办理用地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及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房产证等。
区城管综合执法局:负责依法及时查处项目开发用地范围内违法建设行为。
区招商促进局:做好土地推介招商引资工作,推进招商和城镇开发项目工作。
区征收中心:指导做好征地搬迁、补偿和安置等相关工作。
区法制办:负责政府城镇开发建设法律顾问工作;代理涉及区政府的诉讼仲裁强制执行和其他非诉法律事务;负责对区政府拟依法强制执行方案的合法性审查;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处理土地出让纠纷,指导有关部门完善申请强制执行资料,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开展土地出让金的追缴工作。
区法院:负责依法审查调处征地搬迁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纠纷,为征地搬迁工作提供法律服务;依法开展土地出让金欠款案件的审查、受理等工作。
皇马资产公司:根据区政府工作部署和决策,落实城镇开发项目征地搬迁经费和相应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根据市场情况参与出让地块竞标和项目投资开发。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街道)要按区政府要求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抽调充实人员组成工作组,针对不同项目实行领导负责制,限时完成项目,推进工作。
(二)健全机制,规范运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工作推进汇报会,每周召开一次碰头会,研究推进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促检查,每月进行一次整体工作通报,每季度开展一次成效评估。重大事项和突发工作采取定期、不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三)制定方案,稳步推进。各镇(街道)要加强统筹规划,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精心组织实施,保证工作稳步推进,确保任务目标按时实现。
(四)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镇(街道)、区直及驻钦北各相关单位要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根据单位职能承担相关责任。项目工作完成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用的参考依据之一并作为领导干部个人、单位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和绩效评定的重要依据。
2016年6月17日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