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规明设函〔2017〕0163号规划设计条件公示的通告
明城规(示)〔2017〕567号
关于佛规明设函〔2017〕0163号规划设计条件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高明区杨和镇金银街以南、沙水河西路以西YM-B01-4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由2017年11月23日至2017年11月29日共七天。如对主要技术指标、规划设计要求等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用地情况:
地块位于高明区杨和镇金银街以南、沙水河西路以西,规划用地面积为52946.79平方米。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具体规划指标为:0.8≤容积率≤3.0、35%≤建筑密度≤60%、10%≤绿地率≤20%,具体详见***。
建言渠道: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城乡规划管理科
联系电话:88232002
来信地址: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邮编:528500
***:佛规明设函〔2017〕0163号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
2017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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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63高明区杨和镇金银街以南、沙水河西路以西YM-B01-4-1地块.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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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63高明区杨和镇金银街以南、沙水河西路以西YM-B01-4-1地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