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生活问题
今年以来,西宁市委、市政府以保障民生、解决民生、改善民生为出发点,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城乡困难群体生活困难问题,困难群众临时生活补贴与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投入达到历史最高水平。
今年,西宁市高度重视和关心困难群众的生活。从7月1日起,城乡低保对象低保标准由193元提高到203元,人均每月提高10元;农村低保标准人均每年增加240元。全市保障城镇低保对象3.2万户、7.3万人,月发放保障金665万元,全年发放保障金8155万元;保障农村低保对象2.6万户、8.36万人,年发放保障金2793万元。城乡低保金总额达到1.1亿元。
在全面实现城市低保应保尽保,农村低保分类施保的基础上,为城乡困难群众增发物价和燃气补贴,全年为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建国前老党员发放生活补贴1.1亿元。全年救助城乡低保对象14.7万人次,支出参合金和参保金、门诊费、住院费共计3720万元。医疗救助作为城镇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的重要补充,帮助城乡贫困群众解决治病难问题,进一步提高了城乡困难群众对医疗救助政策的利用率和收益率。
根据各地区受冰雹、低温冷冻等不同程度自然灾害的影响,加大灾害救助工作力度,及时下拨救灾面粉折价1547万元,从根本上缓解了受灾群众生活上的困难。取暖救助情暖万家,10月底前,为3.2万户城市低保家庭发放取暖补助1502万元;为农村2.6万户低保家庭发放取暖补助274万元,使城乡低保家庭御寒不愁,温暖越冬。
救助476名贫困家庭子女接受高等教育,发放救助金95.2万元,城乡低保家庭7502名在校大学生纳入城市低保范围,889名困难家庭毕业未就业大学生享受到了城市低保。救助孤贫先天性心脏病儿童活动已成功实施手术22例,为贫困家庭资助手术费50万元。残疾儿童康复中心为131名社区家庭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服务。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实施劝导救助8526人(次),进站救助5793人(次)。
为全市9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优待金42.78万元;将3800名贫困老人纳入城市低保范围,保障标准每月提高1020元;办理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IC卡8万余张;将全市2736名五保对象人均供养标准由2008年的1887元提高到了2028元,555万元供养经费分期发放到户,兑现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