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国土局加强法治国土建设推行重大事项法律顾问制度
12月18日,大英县国土资源局局务会议上,和往常一样多了两名熟悉的身影,他们是县国土资源局聘请的专业法律顾问,正在对3宗涉土信访案件提供法律咨询。
为更好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大英县国土资源局制定了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聘请专业法律顾问,用好用活,在重大决策、复议诉讼、规范执法、风险防控、普法教育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9年,大英县国土资源局便开始通过购买法律服务方式,落实重大事项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定期参加局党组(扩大)会、局务会、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及重大项目实施等环节。据两位法律顾问介绍,自县国土资源局实行法律顾问制度以来,他们已是第三批专业法律顾问了,已参加县国土局类似会议近50场并形成了常态化。在会议中,他们为国土行政决策和执法提供法律咨询、建议,为国土干部提供法律帮助、审核修订和清理国土规范性文件、审核把关国土单位民事法律活动、受托代理或参加诉讼、仲裁等活动、审理和办理重大案件、行政复议案件、开展专题课程、案例分析、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的法律培训。
近年来,大英县国土资源局致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把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作为规范国土工作的“着力点”、推行依法行政的“支撑点”、打造法治国土的“突破口”,从源头上保障了国土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的科学性、正确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