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开展食品卫生安全大检查
2010年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保障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扩大消费需求,繁荣城乡市场,确保人民群众过上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
根据普府办发「2010」47号文件精神,为了确保“两节”期间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及吃上放心肉,普安县组织开展食品卫生安全大检查。9月21日,由县委常委、副县长叶劲松带领县政府办、县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畜牧局、公安局等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对普安县肉食品市场、人人家超市,县一中、县二中、阳光幼儿园等学校食堂、校内超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等处进行了认真的检查。重点查看了证照取得情况,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有无过期变质食品,索证索票、台帐建立情况以及加工经营场所卫生状况等。
检查中发现部分学校食堂操作间防蝇措施不到位,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或健康证明过期以及供应明令禁止销售的食品等现象。校内超市及校园周边食品小卖部出售无“QS”标识、无保质期的食品;储存在冰箱内的食品未严格分层、分类的要求存放,肉类与蔬菜类食品,生熟食品混放;供应学生剩余的食品未及时清理;桶装洗涤剂与桶装食用油脂混放;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不全,无台账记录;食品加工间地面积水严重,与食品加工无关的杂物未及时清理;食品加工使用的油脂未索取检验合格报告,该食用油脂为无外包装标识的散装油脂;检查组要求监管部门和商家及时采取措施,责令学校加强对学生食堂食品安全的管理,并限期整改检查中所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同时责令立即当场销毁“三无”油脂;二是要求学校强化对食堂和校内超市的监督管理。
通过本次执法检查,加强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认识、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