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海洋与渔业局调研组考察乐清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工作
本报讯(乐清日报全媒体记者 郑瀚)5月12日,省海洋与渔业局局长黄志平率调研组一行来到乐清,专题考察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乐清市领导方晖、周新波、沈林杰陪同。
调研组一行实地察看了西门岛“生态岛礁”工程。2005年经国家海洋局和省人民政府批准,在西门岛建立浙江省第一个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该区域海洋生态修复工作已被纳入国家海洋生态修复“十三五”规划。该项目计划总投资2亿元,分三期实施,目前已进入设计阶段,力争8月底开工建设,2年内建成一期工程。调研组对该项目实施给予了高度评价,要求强化投入、加快进度,进一步助推海洋生态保护工作。
在当天召开的汇报会上,乐清市委副书记、市长方晖向调研组汇报了乐清市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情况。近年来,乐清市委、市政府依托毗邻乐清湾的天然优势,坚持开发与保护并举,大力发展海洋经济,不断拓展发展空间,努力打造经济的新增长极。2016年,实现海洋经济产值334.67亿元,增长22%;海洋经济增加值149.44亿元,占全市GDP的17.8%。坚持科学统筹、适度开发,加快用海项目建设;坚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完善湾区环境治理,大力推进治水剿劣、“一打三整治”、海洋生态修复等行动,有效缓解了湾区环境压力;坚持挂钩联系、重拳出击,推进“滩长制”落实。
黄志平指出,乐清的海洋经济成效明显、工作特色突出,在推动渔民转产转业、围填海高效开发利用、海洋生态修复等方面都取得了突出成绩,值得充分肯定;要继续深化滩涂生态管理等方面探索,为全省推广“滩长制”提供好经验、好做法。针对乐清的用海项目审批问题,他强调,乐清的滩涂围垦贴近城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开发价值非常高,要充分考虑围垦开发对乐清城市发展的重要作用,积极做好翁垟围垦、乐成围垦等重点用海项目的审批服务保障,协调解决好存量围填海问题;同时,要坚持资源开发利用和湾区整治修复相结合,切实加大湾区整治投入,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