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大力保障失地农民生活
近年来,新区在保障开发建设的同时,切实加强对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投入,改善了失地农民的生活条件,维护了社会稳定,加快了新区城中村改造步伐,促进了新区经济和谐发展。
一是及时发放被征地农民年度补助资金。为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从长远考虑新区农民的生计,从1999年开始至2013年底,每年以户为单位,向涉及新区29个被征地行政村的7593户农民,15年来累计补助资金2.21亿元。
二是提高新区被征地农民中的“55、60”人员社会保障支出。针对新区失地农民的情况,创新思路,对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以村为单位,根据人均现有耕地面积规定补助的标准,每半年发放一次。从2008年开始至2013年底,享受对象9068人,6年来共发放补助1319万元。
三是加大培训就业资金。针对失地农民知识水平、文化素质、科学技能等方面的差异及参与城市就业岗位的竞争始终处于劣势水平的现状,不断加大培训力度,举办多种类型的失地农民职业技能就业培训班,提高失地农民劳动技能,增强再就业的竞争能力。从2008年开始至2013年底,安排培训费205万元,培训技能人员2700名,培训实用技术人员1.5万人。
网络编辑:张志珍
信息审核:张志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