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县水土保持局关于对临洮县中医院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
临洮县中医院:
你单位“关于申请《临洮县中医院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批复的请示”(临中院发〔2018〕36号)已收悉。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技术审查意见,经研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临洮县中医院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位于临洮县洮阳镇,项目建设在原中医院院内。本项目新建医技综合楼一栋,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医技综合楼平面形式呈“一”字型布置,本设计为地上九层(局部十层)、地下为一层,总建筑面积为9890 m2(其中: 地下960m2、地上8930m2)。本项目2017年6月开工,2018年11月建成,建设总工期18个月,属新建建设类项目,项目概算总投资3500万元。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为补编方案。
二、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一)同意对已造成和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分析与评价。
(二)同意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三)同意该项目工程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面积2868m2,其中主体工程区2***8m2,直接影响区220m2。
(四)同意项目建设对已经造成和可能造成水土流失所采取的防治措施。鉴于工程涉及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主体工程设计和施工组织,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
(五)同意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为5.8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0.40万元,确认该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属免征情况,建设单位不再缴纳。
(六)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措施实施进度。
三、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加强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各级水土保持管理部门做好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加强管理工作,确保工程安全,不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三)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各项措施实施进度,高度重视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
(四)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如有重大变更的,报我局批准。
(五)采购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符合规定的料场,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并向临洮县水土保持局备案。
(六)工程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如有重大变更,应该及时补充修改,并报我局批准。
四、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及时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并向我局报备。
临洮县水土保持局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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