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面试成绩、总成绩及体检、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2008年青岛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总成绩,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体检考核,如均合格,则不对其他进入范围人员组织体检、考核。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现将面试成绩及总成绩予以公布(详见***一,加“Y”者为进入体检、考核人员)。
体检和考核工作,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规定,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安排和有关事项请考生联系用人单位确定。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日
***一:事业单位招考总成绩
***二:各单位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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