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岛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的通知
根据《2008年青岛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的范围
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面试名单的人员(详见***一)。
二、面试的办法:
1、面试人员按要求的时间、地点分别参加面试。面试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答辩、说课、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主要测查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技能。
2、面试人员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依次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考官由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面试经验的人员担任。面试成绩在面试本场次结束后宣布。
三、时间、地点安排(详见***二:《面试信息表》)。
四、有关要求:
1、面试人员应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参加面试。
2、面试人员应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指定考点。
3、考生要遵守考试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各单位联系电话:详见《面试信息表》
咨询电话:66606139
监督电话:66606138
***一:《第一批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信息表》
青岛市人事局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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