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及办理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公布201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及办理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日期:2011-11-10 | 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青各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文件《关于2011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87号)要求,现将2011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予以公布并就证书办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专业名称 | 科目名称 | 合格标准 | 试卷满分 |
助理社会工作师 |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 | 60 | 100 |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 |||
社会工作师 |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 | ||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 |||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
二、成绩查询
考生可通过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网址:http://www.rsks.sdrs.gov.cn/。
三、证书办理
证书办理时间:2011年11月28日-12月16日(节假日除外)。
证书办理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1)合格人员2011年度的准考证,无准考证的须提交身份证原件;(2)与准考证同底版(或相近)正面免冠一寸、两寸照片各一张;(3)填写《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2)和《2011年度 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汇总表》(***3)。
***2、3可直接在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 “相关”栏目打印使用,并加盖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公章。
各部门请于规定的时间内,携带以上材料到考试中心(贵州路69号,青岛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三楼大厅)办理资格证书。
***:1.201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2.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
3.2011年度 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汇总表
二○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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