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省消费中心城市2012年度实施项目的通知
南嘉商发〔2021〕60 号
南充市嘉陵区商务局关于申报省消费中心城市 2021 年度实施项目的通知
各商贸企业:
根据《南充市商务局 南充市财政局关于申报省消费中心城市 2021 年度实施项目的通知》(南商函﹝2021﹞113 号)文件要求,我区将组织符合条件的商贸企业申报省消费中心城市 2021年度实施项目。现将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商贸企业认真研究,积极申报,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前将申报资料报送至区商务局103 办公室,联系人:罗劲松,电话:189****8161。
***:南充市商务局 南充市财政局关于申报省消费中心城市 2021 年度实施项目的通知(南商函﹝2021﹞113 号)
南充市嘉陵区商务局
2021 年 6 月 8 日
南 充 市 商 务 局 南 充 市 财 政 局
南商函〔2021〕113 号
南充市商务局 南充市财政局关于申报省消费中心城市 2021 年度实施项目的通知
顺庆区、高坪区、嘉陵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
按照《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消费中心城市培育方案(20202022 年)〉的通知》(川商财〔2020〕83 号)及《南充市培育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我市省消费中心城市 2021 年度实施项目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顺庆区、高坪区、嘉陵区。
二、支持方向
按照《四川省消费中心城市培育方案(20202022 年)》及《南充市培育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实施方案》要求,重点支持提升服务消费、集聚消费资源、创新促销方式、建设新型商圈、发展夜间经济、打造步行街、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优化消费环境等 7 个方向。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应符合支持方向,项目实施时间为 2020 年 5 月后在建或新建项目,原则上于 2022 年 6 月底前完成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原则上在主城区内。
(三)同一项目同一年度内不得重复申报中央和省级各类财政资金。
(四)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和财政局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做好项目审核工作,并对申报项目的合法合规和真实性负责。项目业主单位或所属企业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项目申报企业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四川)”“信用中国(南充)”网站“联合奖惩”栏目“失信黑名单”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五)项目申报时间应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超过时限一概不再受理。纸质文件统一 A4 纸打印装订成册,封面加盖申报单位鲜章报送市商务局市运科 2 份、市财政局外经科 1 份。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地商务主管部门和财政局将申报材料报区人民政府审定后,以区人民政府名义向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报送,并承诺对所申报的项目实施负责。
(二)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后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并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向省商务厅报送项目相关资料。
(三)待省级相关部门审定后确定具体实施项目。
2
五、申报材料
(一)区人民政府申报文件。
(二)消费中心城市项目申报和资金使用承诺书(格式见***
2)。
(三)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年度推进方案(2021 年),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年度建设目标、主要任务、预期绩效、建设重点及年度重点项目具体情况、保障措施等。2021 年度重点项目情况除在推进方案中逐一详细说明外,还应按要求填写项目汇总表(*** 3)。各申报地要对申报方案和重点项目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负责,确保申报材料无缺漏、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联系人:市商务局 何松,联系电话:187****8233
市商务局 周宇,联系电话:153****2815
市财政局 胡盛勇,联系电话:135****9303
***:1.消费中心城市 2021 年度实施项目申报材料
2.消费中心城市项目申报和资金使用承诺书
3.消费中心城市 2021 年度实施项目清单
南充市商务局 南充市财政局
2021 年 6 月 7 日
***1
消费中心城市 2021 年度实施项目申报材料
申报区人民政府(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人(签字):
联系电话:
4
***2
关于消费中心城市项目申报和资金使用承诺书
××区在申报和使用 2021 年度消费中心城市培育专项资金时承
诺做到:
1.所有申报资料均真实、合规、有效。
2.所申报项目真实存在,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3.严格按照 2021 年度推进方案和资金管理办法使用项目支持资金。
4.所有申报资料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完全一致。
5.接受有关主管部门和受托中介机构对消费中心城市项目建设所进行的必要检查、绩效评价并积极配合做好后续的监督、管理和资料提供等工作。
特此承诺。
××区人民政府
(加盖公章)
2021 年 6 月 日
5
***3
消费中心城市 2021 年度实施项目汇总表
填报单位(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 年 月 日
项目内容(投资人、
序号 项目名称实施主体、地址、建设内容等) 预期绩效(包括但不限于对消费集聚带动和影响力、对税收增长贡献、对增加就业贡献) 投资总额(万元) 财政补助资金额度(万元)项目启动 项目预计完 项目联系人(姓名、时间 成时间 职务及电话)合计 全部项目投资总额: 财政资金补助总额:
6
南充市商务局办公室 2021 年6 月8 日印发
南充市嘉陵区商务局办公室 2021 年 6 月 8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