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品牌商标侵权案尘埃落定上海冠生园维权成功
冠生园(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苏州市冠生园食品厂侵犯商标专用权一案,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和取证,日前作出判决。至此,为期10个月的百年品牌冠生园诉讼案告一段落,这也是目前国内老字号品牌维权成功的典型案例。
法院判定具体内容为:1.被告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害冠生园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2.立即停止冼冠生是其创始人百年老字号百年经典字样的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3.立即停止冒用中华老字号的认证标志的不正当竞争行为;4.立即停止在网站、商品外包装上突出使用冠生园字样,冒用冠生园品牌与他人合作谋利的不正当竞争行为;5.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万元;6.被告在30日内在《新民晚报》和《苏州日报》上刊登启事,消除因侵权行为给原告造成的影响。
上海冠生园出示的冠生园商标注册证显示,上海冠生园在食品多个大类上拥有多个冠生园商标的注册,相关核定使用的商品包含面包、糕点、月饼、面粉制品、蜂蜜、调味品等,至今已有多年历史。尽管全国有多家冠生园名称的企业,但这些企业都不能使用冠生园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