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深圳大学关于印发深圳大学(盐田)工业设计特色学院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沙头角街道办,区政府各有关单位,深圳大学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深圳大学与盐田区政府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共同推动“深圳大学(盐田)工业设计特色学院”(以下简称工业设计特色学院)的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深圳大学(盐田)工业设计特色学院”联席会议制度。
一、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刘卫翔(中共盐田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召 集 人: 邢 峰(深圳大学党委副书记)
熊 瑛(盐田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吴 洪(深圳大学艺术设计学院院长)
孙忠梅(深圳大学教务处副处长)
周 敏(盐田区发改局局长)
陈晓武(盐田区经促局局长)
马广明(盐田区教育局局长)
莫熙玲(盐田区财政局局长)
刘瑶城(盐田区人力局局长)
夏德鳌(沙头角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向帅兵(深圳市灵狮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马广明同志兼任,副主任分别由深圳大学艺术设计学院院长吴洪、区教育局副局长刘羡华、深圳市灵狮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勇利同志担任。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筹备、组织和通知等日常工作,并督促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
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成员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各成员单位应确定直接责任科室(部门)和1名联络员。
二、主要职能
(一)推动工业设计特色学院的建设,协调解决工业设计特色学院建设和运营中涉及的问题和困难,指导和监督各有关部门落实责任,促进工业设计特色学院持续发展。
(二)定期听取和审议工业设计特色学院的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指导工业设计特色学院的发展方向和定位,提出调整建设规划的建议。
(三)督促工业设计特色学院持续探索开展工业设计领域创新、高层次人才培养新模式,搭建工业设计的公共教育平台及产业公共服务平台。
(四)扶持工业设计特色学院发展,争取上级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对工业设计特色学院的发展予以政策及资源支持,对公共教育平台及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给予政策支持。
三、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可召开。
(二)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例会,根据工作需要可召开临时会议。根据议题内容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三)联席会议实行分工负责的原则,确定各项具体工作的责任单位,由责任单位牵头组织推动落实,相关成员单位积极参与配合,形成合力。
(四)联席会议的决议形成会议纪要,经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同意后印发至有关部门贯彻落实。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深圳大学
2013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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