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
(一)牵头拟订全市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基础研究计划;负责统筹协调基础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全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制定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自然科学基金”的申报、监管。
(三)研究提出科技发展的优先领域;编制全市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制定相关配套办法。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化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负责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工作;负责全市国家和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市级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认定工作。
(五)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社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制定相关重要措施和办法,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新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归口管理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和先进示范区,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农业科技园区的管理工作;组织申报农业良种产业化项目。
(六)负责编制和实施市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基地计划;组织申报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基地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创新基地建设规划;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全市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七)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本级科技经费的配置建议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措施建议。
(八)制定科技成果推广办法,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区域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及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九)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措施建议;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审核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优化科研机构布局。
(十)归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和科技信息市场;负责技术合同管理工作;负责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的登记管理工作;组织申报科学技术进步奖,承担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承担市政府与国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合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出口和重大技术及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工作;归口管理全市科技外事工作。
(十二)拟订促进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政策;组织制定科普规划和实施办法,统筹协调全市科普工作;负责科技宣传、科技信息、国防科技动员、科技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相关科技评估和科技统计管理工作。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指导全市科技培训工作。
(十四)牵头拟订促进与科技相关知识产权发展的规划、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科学技术局设8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和信息、信访、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科技宣传、科技信息、国防科技动员、科技应急管理工作;指导科技信息库和科技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全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的职称评审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牌子)
拟订全市科技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监督检查科技政策、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创新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和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承办相关科研机构组建和调整的审核事宜;承担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团的审核和业务指导工作;承担科技进步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全市科技培训工作;拟订全市科普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促进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技术市场的管理工作,承担技术市场的表彰奖励和统计工作。
(三)发展规划科
组织拟订全市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规划和计划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经费配置建议并监督执行;综合协调各类科技计划的编制和重大科技项目的立项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办法,对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监督、组织评估和验收;参与拟订重大科技投入政策和科技经费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级新产品和中试产品的优惠政策;承担相关科技统计、科技评估管理工作;承担工程技术研究的有关工作;拟订全市基础研究、科技条件建设规划和政策;负责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科技文献等科技资源共享工作;组织科技创新方法研究、应用与推广;组织推动科研基础性工作;负责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和自然科学基金的申报管理工作。
(四)科技合作科
拟订国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内外科技合作计划,建设国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平台,推进产学研合作;承担市政府与国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合作的有关具体工作;承办政府双边和多边及国际组织的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出口、技术引进及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工作;承担与港、澳、台地区的科技交流工作。
(五)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挂市高新技术办公室牌子)
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攻关、高新技术开发项目和科技创新示范试点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运用高新技术嫁接改造传统产业,参与推动企业技术进步;负责全市国家和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市级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认定;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和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基金;承担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工业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农村科技科
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发展的规划和政策;负责编制市级农业发展的重大科技攻关计划和重大科技工程并组织实施,向国家、省筛选、推荐农业发展的重大科技攻关计划和重大科技工程;指导相关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与示范;推进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农业高新技术开发示范区、农业科技园区、农业领域工程技术研究的有关管理工作。
(七)社会发展科技科
拟订全市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相关领域重大科技攻关计划和重大科技工程;组织实施社会发展科技研究开发项目和科技创新示范试点工作;推进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工作;协调科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承担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和先进示范区、社会发展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有关管理工作。
(八)科技成果科
拟订科技成果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承担科技成果登记、鉴定、评价等工作;负责全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国家及省级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和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及省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项目;编制并组织实施市科技成果推广计划,组织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工作;负责科技成果技术研究推广中心认定与管理工作;负责技术出口的核准和科技保密工作;组织协调科技成果的科技查新工作;承担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