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落实营改增过渡期财政扶持政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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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28日发表
为平稳有序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根据鲁财税[2013]49号《关于实施山东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县对已申请“营改增”财政扶持资金试点的交通运输企业进行调查摸底,核定落实“营改增”过渡期财政扶持资金440余万元,专项用于对“营改增”试点企业的财政扶持。目前,财政扶持资金额度通知已下达有关乡镇,试点扶持资金同时兑付到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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