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再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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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21日发表
为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老年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障水平,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精神,自2017年1月起,新沂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15元提高到125元。此次调整是该市自2010年实施城乡居保制度以来第六次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将使超过全市149000名城乡老年居民直接受益,惠及数万个城乡家庭,有利于更好保障和改善低收入或无收入的城乡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调标工作已于3月中旬完成,3月底发放到位,并对1至2月份提标部分进行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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