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多举措保障环境安全
为有效防止突发污染事件,市环保局把保障全市环境安全作为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应急管理,努力减少或降低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或影响。
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实行人机结合,认真落实“四个办法”,加密检查监测频次。今年以来,市环保局共对重点污染源现场检查监测702个次,对污水处理厂现场检查监测693个次,组织开展了4次“整治违法排污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已查处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12家次,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实行挂牌督办,有力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
加强排查严格防控。对城区和人口稠密区可能造成影响的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和有毒有害化学品的产生、生产、经营、处置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消除各类环境安全隐患,并建立健全了企业动态监管档案。同时,完善监测预防制度,每旬对汇入饮用水源地的河流水质、重点河流断面及剧毒物质的隐患企业进行监测,及时、准确地掌握相关数据。组织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督促涉源单位全部办理辐射安全使用许可证。对于各类苗头性、倾向性的环境信访问题,提前介入,提前化解,并认真落实环境信访后督察制度,确保问题尽快彻底解决。
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制定了《全市环境事故类公共应急预案》和《泰安市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医疗废物管理和应急处置预案》,修订了全市环保系统应急预案,并将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科(室)、直属单位,确保工作落到实处。组织开展了各类应急救援演练,参加了“泰山2号”反恐怖应急指挥与力量拉动演习,开展了全市环保系统辐射应急演练,督促指导化工等重点企业加强环境安全管理,定期组织环境应急演练,切实提高了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强化宣传教育。结合部门实际,制定了《应急科普宣教工作实施方案》和《应急科普计划》,开展了环境知识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编制了环境应急宣传手册,同时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向企业及公众宣传环境污染的危害,普及环境事故应急知识,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环保守法意识,以及公众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