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17种抗***药纳入青海医保
为进一步减轻重大疾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广大参保群众医疗保障获得感,近日,省人社厅印发了《关于将国家谈判17种抗***药纳入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国家谈判17种抗***药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是落实***、***和省委“一优两高”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并将惠及广大参保群众,解决重特大疾病患者用药问题。
国家谈判17种抗***药在我省落地落实,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为方便参保群众在医院、零售药店购买使用,我省将17种抗***药纳入现行的特殊药品管理使用范围,并执行相关政策。参保群众购买使用17种抗***药可凭责任医师开具的处方在医院住院和门诊使用,或到零售药店购买,按规定享受现行的医保住院政策,且门诊使用或零售药店购买不设起付线,为参保群众畅通了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购买使用17种抗***药的“绿色通道”。
下一步,省人社厅将加强对政策执行的***督导,确保参保患者用药渠道畅通,把好事办好,解决参保群众用药问题,切实减轻医疗费用负担。(刘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