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我省下拨2015年社区办公服务设施项目奖补资金
按照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城乡社区办公服务设施建设省级奖补资金的通知》要求,6月24日,省民政厅和省财政厅下拨2015年社区办公服务设施项目奖补资金4000万元,统筹安排西宁市、海东市、海北藏族自治州、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玉树藏族自治州共51个城镇社区和3个农村社区办公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同时,一并拨付2014年竣工验收项目剩余的奖补资金1200万元。此次省级奖补资金仍然采取分期下拨的方式,先期拨付70%用于项目前期建设,待项目竣工并经省、市(州)民政、财政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再行下拨剩余30%。
省财政厅、省民政厅要求此次安排的社区办公服务设施,由项目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组织实施,市(州)民政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和验收。强调各地要将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地方配套资金纳入地方财政预算,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并为社区居委会正常运转和服务设施配备必要的硬件办公设施。各级民政和财政部门要严格资金及项目监督管理,同时加强部门配合,强化资金绩效管理,认真组织实施项目建设。社区服务设施完工后应当明晰产权,城市(镇)社区服务设施项目由县级民政部门统一办理《房屋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国有资产登记证》,农村社区服务设施项目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办理有关权属证书,有关权属登记证书报省民政厅备案,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城乡社区办公服务设施建成后要在显要位置悬挂中国社区标识。
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将对项目实施情况实施***管理并加强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并作为下一年度安排资金的依据。( 赵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