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用药品监管模式管理奶粉
记者从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处获悉,今年全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在去年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19家试点药店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扩大试点范围,进一步探索用药品监管模式管理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经验,方便群众购买。
据了解,此次扩大试点工作,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以自愿申报和扎实遴选相结合的原则,成熟一家、扩大一家、规范一家、监管一家,扎实开展药店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工作,积极将药店有效的管理模式推广运用到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当中,确保试点质量。同时,逐步把药店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进、销、存等重要环节参照药品零售纳入监管范畴,将药品经营领域有效的管理模式推广、运用到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管理中,巩固试点成果,进一步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保障药店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加强对扩大药店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乳制品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乳粉及乳制品的质量关。重点查处销售五不准婴幼儿乳粉,(即:不准委托加工,不准贴牌生产,不准分装生产,不准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准使用牛、羊乳粉以外的原料乳(粉)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违法行为,对监督抽验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问题乳粉及乳制品,将依法处理,切实保障药店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陶成君 余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