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机关工委关于做好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等评选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党组织:
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激励机关党员自觉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推动我区转型发展,在纪念***建党89周年和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之际,区直机关工委决定在七一前夕评选一批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党建信息工作先进个人。现就做好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优秀共产党员按党员总数的6%的比例评选(名额分配见***1);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16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6名;党建信息工作先进个人16名。
二、评选条件
(一) 先进党组织的基本条件。
按《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在建设产业发达、平安和谐、生态优美、人文荟萃现代化新城区工作中战斗堡垒作用突出。
1.领导班子好,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有较强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2.党员队伍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工作机制好,各项制度完善,工作运行规范;
4.群众反映好,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热爱党的事业,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模范履行党员义务;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在本职工作中做出了显著成绩;踏实干事、甘于奉献,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赞誉。
(三)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的基本条件。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革命事业心,有较强的执行政策的能力、加快发展的能力、服务群众的能力、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重视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带领本单位全体党员团结奋斗,使党组织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公道正派,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四)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强,有较高的党建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从事专兼职党务工作两年以上,热爱党的事业和党务工作,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做出了积极贡献;求真务实,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得到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公认。
(五)党建信息工作先进个人的基本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熟悉党的方针政策;掌握党建信息工作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敏锐的洞察力;热爱党建信息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甘于奉献;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作风正派,能反映真实情况;及时按要求完成党内信息统计工作;在党建信息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先进党组织的推荐评选。根据区直机关工委深龙直[2010]11号文件精神进行考核评选。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推荐评选。各党组织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在民主评议党员的基础上,按分配名额进行无记名投票。要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领会评选条件,严格标准和比例要求,重点评选工作在一线的中共正式党员,要注意在各行各业中的代表性,原则上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不推荐。
(三)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的推荐评选。由区直机关工委根据平时掌握了解情况拟定推荐名单,由工委委员会讨论确定。
(四)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评选。由区直机关工委根据平时掌握了解情况拟定推荐名单,由工委委员会讨论确定。
(五)党建信息工作先进个人的推荐评选。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愿推荐,区直机关工委根据该单位党建信息宣传工作和党内统计完成情况拟定推荐名单,由工委委员会讨论确定。
(六)公示和征求意见。区直机关工委将对拟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进行公示并征求区纪检、监察、计生、综治、安全生产监督等有关部门意见。凡有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受违法违纪处分或受有关部门一票否决的党组织,该单位党组织不能评为先进,班子成员不能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受违法违纪处分以及被投诉属实的党员干部不得评为优秀党员。
(七)填报要求。各单位必须于5月18日前将《区直机关工委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附推荐对象先进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党建信息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推荐信息工作先进个人的必须同时报送近2年党建信息宣传报道的复印件)报区直机关工委办公室。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人选,由区直机关工委委员会讨论确定名单后,通知各相关单位填写推荐表,由各相关单位报送区直机关工委办公室(区政府1636室)。
四、表彰办法
区直机关工委将于七一前作出表彰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党建信息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对先进单位颁发奖牌,对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奖金。
联系人:张东华 28902312 135****2885
田 煊 28909607 137****7080
附:1、区直机关工委优秀共产党员名额分配表
2、区直机关工委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3、区直机关工委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推荐表
4、区直机关工委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5、区直机关工委党建信息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0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