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建立健全服务保障机制
本报讯(记者孟令晶 通讯员王鹏)10月19日,记者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服务、主动作为,依法保障我市“创新型城市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以下简称“双创”工作)顺利推进,市法院立足自身职责,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在全市法院系统建立“双创”工作服务保障机制,于近日印发了《关于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积极服务创新型城市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意见》,全市法院将建立健全服务保障全市“双创”工作机制,强化两级法院职能作用。在服务保障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中,按照市委《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深入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决定》要求,全市法院将重点依法保障“推进协同共享,建设京津冀协同创新示范区”“推进产业技术创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开展企业技术创新行动,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建立促进科技创新企业的体制机制”和“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 等工作顺利推进;在服务保障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按照市委《关于2016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全市法院将重点依法保障“提升城市规划水平”“开展‘两改一清一拆’行动”“大力整治城市广告”“加强城市环境卫生改革和管理”“提高城市绿化水平”“集中整治不文明行为”和“广泛开展文明社区创建”等工作顺利推进。具体措施包括:建立涉“双创”案件绿色司法通道;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保障“双创”工作顺利开展;依法稳妥推进家事审判工作,推动社会文明进步;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双创”工作的各类商事纠纷;强化执行工作,依法保障“双创”工作顺利开展;依法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组织法官深入重点创新型企业,开展“大走访”活动;立足法院实际,倾力打造“政务”“法治”“人文”“生态”四个环境,积极助推“双创”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