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大力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
按照省厅统一部署,我市从2010年12月1日起,劳动保障、建设、公安、工会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检查活动,全面清理2010年1月以来产生的农民工工资新欠,确保农民工按时拿到工资,过上一个祥和的春节,主要做法是:
一是强化领导,扎实推进专项检查活动。成立了专项活动领导协调小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吴方振同志任组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胡琦、市公安局调研员元仉才、市建设局副局长傅铁夫、市国资办副主任何泉根、市总工会副主席傅雅君任副组长,并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监察支队,专门负责这次专项活动的组织检查活动。抽调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国资办、市总工会16名精兵强将成立了四个督查小组,分别负责全市的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活动的督促检查工作。从活动开始至今,我市参加检查的执法人员达314人。二是强化目标,积极有效地开展用人自查工作。这次活动以用人单位自查为主,自查重点是以建筑、加工、住宿、餐饮和本市其它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自查范围覆盖面达行业85%以上,2577家企业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情况自查,有51家企业存在拖欠,其均提出了整改,其中有45家目前已经解决拖欠,共责令支付工资402.7万元。三是强化措施,分门别类地抓好检查整治。全市共检查用人单位1638家,其中建筑业107家,加工业220家,住宿和餐饮业814家,其它用人单位497家,发现各行业共拖欠工资396.8万元。特别是重点单位进行重点整治。如:金辉大厦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民工工资的问题,我市劳动监察部门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进行了汇报,引起了领导的重视,现在开发商、承建单位积极筹措资金,已解决所拖欠的80万元民工工资;对拒不改正,也不作出还款计划的16家用人单位下达了整改指令书,向2家用人单位下达工资支付令;我市各县区大力推行了建设领域收取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制度,从源头上防止了各类建筑工程产生拖欠。到目前为止,我市共有314个工程缴纳了3944万元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伟、赵辉
201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