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畜牧兽医局强化对规模养殖场的监管
本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规模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管工作,保障动物产品质量,维护公共卫生安全,鄂州市畜牧兽医局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对规模养殖场的监管。
一、明确目标责任。对全市规模养殖场全部实行网格化、星级评定管理,明确工作目标和职责,定场定人负责做好畜产品生产监督工作和技术指导、服务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强调规模养殖场必须按规定建立养殖档案,健全消毒、用药、检疫申报、疫情报告、无害化处理等各项制度,做到养殖场监管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强化监督管理。一是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每月到规模养殖场检查一次,检查生产、兽药使用、休药期、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和消毒等记录是否规范,并填写监管记录。二是用快速检测卡现场检测猪场是否使用“瘦肉精”行为,并当场出具检测结果。三是检查养殖场是否严格实行了动物产地检疫申报制度等。经过网格化管理更加规范我市畜禽养殖,确保了上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