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开展党员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任职)情况专项
中国保康新闻网讯(通讯员 徐宝玉)近日,保康县纪委下发《关于开展全县党员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任职)情况专项清理的工作方案》,标志着保康正式启动党员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任职)情况专项清理工作。为规范党员干部在社会团体 (含基金会)兼职(任职)工作,县纪委决定在全县开展这次专项清理工作,这也是今年省、市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中要开展的五项专项清理整治之一。今年全县将重点开展财务票据问题、培训中心(会所、机关食堂)问题、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带彩”娱乐问题、党员干部在社会团体中兼职(任职)问题等五项专项整治。
这次清理范围为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含离退休领导干部)、一般干部职工在社会团体兼职(任职)情况。这次清理工作分为自查、清理整改、督查、总结四个阶段,从5月中旬开始至6月底结束,主要是摸底自查全县党员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任职)情况,对兼职(任职)期间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要立即整改,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进行严肃处理。清理结束后,所有党员干部职工要向本单位作出零兼职 (任职)承诺背书,所有乡镇、县直部门以单位名义要向县纪委作出单位零兼职 (任职)承诺背书,承诺背书后,如发现违规兼职(任职)的将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