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启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
今年景德镇市应届高校毕业生共6118 人,为服务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该市就业部门近期启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这一计划集中推出实名登记、提供创业服务、开展就业帮扶等举措,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尽早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见习、职业培训等就业准备活动中。
开展实名登记 掌握就业服务需求
离校时还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到该市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登记求职,主动了解就业信息获取就业指导服务。各区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设立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登记专门服务窗口,面向所有在我市求职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办理求职登记,建立实名登记台账,摸清就业服务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介绍、就业指导、就业推荐、政策咨询等服务。同时,对实名登记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还将定期进行***回访,及时了解和记录就业状况、接受就业服务情况、享受就业政策扶持等情况。
据统计,自去年7月份以来,我市累计登记毕业生实名制求职信息 408人。通过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服务,据统计,截至目前,已有404余人实现了就业,占登记人数的99.01%。
从今年开始,该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还将加强与教育、学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掌握辖区内每年参加高考并被高校统招录取的大学生人数和大学生的基本情况。依托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和社区(村级)工作站,主动***登记,建立数据库,定期对学生进行回访,掌握其动态。
提供高校毕业生创业“一条龙”服务
此项计划将有创业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纳入全市创业服务体系,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扶持等“一条龙”服务,落实好贴息、税费减免等创业扶持政策。同时,我市将加大创业孵化基地支持力度,扶持符合高校毕业生特点的创业形态,支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利用互联网等媒介自主创业。
整合完善毕业生需求信息库 提供就业信息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结合各自实际,采取发送就业信息短信、官方微博、微信发布信息等方式开展服务。该市还将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就业服务周等专项服务活动,提供现场招聘、政策咨询、信息发布、求职登记、职业指导等综合服务,同时组织开展网络招聘、平面媒体招聘等活动。此外,我市将逐步完善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库,进一步整合全市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需求信息,实现需求信息在全市范围互联共享,为有求职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就业服务信息。
免费享受各类职业指导
为向毕业生提供专业化职业指导服务,该市就业部门加强职业指导室和职业指导师资队伍的建设,并进一步丰富职业指导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实名登记后,免费享受各类职业指导。通过进行职业指导、开展职业素质测评,可帮助高校毕业生了解自身特点和职业能力,确定合理的择业目标。组织团体指导、应聘模拟训练等活动,帮助高校毕业生增长求职技巧、提高求职能力。
“一对一”帮扶就业困难群体
全市将“零就业”家庭毕业生、经济困难家庭、残疾等就业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列为就业援助工作的重点,认真开展摸底排查,建立台账,给予“一对一”帮扶,优先为他们免费提供就业指导、政策咨询、技能培训、就业推荐和就业信息服务,并向用人单位进行重点推荐。
除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高校毕业生可以享受一次性求职补贴外,增加对全市行政区域内普通高等院校、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
组织就业见习
结合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专业特点、当地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开发等,鼓励一批规模较大、有实力的企事业单位作为就业见习单位,为有见习需求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为期3-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的见习机会,并按见习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给予见习补贴和见习综合保险补贴。
组织职业技能培训
依托技工院校,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提供培训项目(工种),为有培训愿望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技能培训,并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加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
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切实提供高校毕业生人事代理、档案保管、社会保险办理和转移接续、职称评定、权益保障等服务。(曹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