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司法信息第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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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2日发表
【表彰通报】
珠海市斗门区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3月28日,省普法办转发《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通报表扬“全国法治城市 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通知》(粤普办〔2013〕10号),珠海市斗门区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成为全国321个获奖的县(市、区)之一,也是我市唯一的获奖单位。
近年来,珠海市斗门区高度重视法治区创建活动,认真落实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各项要求,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的法治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各项创建活动,对全区的普法和法治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和考核评估体系,扎扎实实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夯实了斗门区普法和法治创建工作的基础,并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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