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创新方法阳光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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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21日发表
为了更好地将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做好、做实,泉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实践中创新方法,做到阳光办案。
一是将仲裁庭下移到企业公开开庭,欢迎劳动者参加旁听。利用仲裁庭这个法律平台,宣传法律知识,以案释法,不断提高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和用人单位劳动管理水平,揭开仲裁办案的“神迷面纱”,让劳动者了解仲裁办案的全过程。二是推行在“裁决书”中,将不同的认识、观点和意见表述出来,写在裁决书中。通过内部“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最后达到统一认识,作出裁决。做到每宗案件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杜绝了错案的发生。让当事人知道赢得有理,输得明白,减少不必要的纷争,使劳动人事政策法律法规更加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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