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前三季度我区居民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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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16日发表
根据国家统计局石家庄调查队反馈数据显示:2016年前三季度我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0225元,全市排名第九,同比增长8.4%,增速全市第五,排位较上年前进16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692元,全市排名第六,同比增长7.9%,增速全市排名第九,排名与上年持平。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市水平0.3个百分点、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与全市增速基本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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