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新一轮大学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
计划自2017年12月15日起实施。三年内,力争新成立大学生创业企业5000家以上,吸引大学生来杭创业10000名以上,带动就业25000人以上;资助大学生创业项目900个左右,力争其中60%以上为我市重点发展的产业项目;选拔市大学生杰出创业人才60名左右;培训大学生创业企业负责人1000人次以上;征集中国杭州大学生创业大赛参赛项目3000个以上。本轮大学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较前一轮有6个方面调整:
加大资助力度。加大对中国杭州大学生创业大赛优秀参赛项目在杭落地转化的扶持力度,大幅调高了三等奖以上项目的资助标准,400强项目可免于评审直接申请无偿资助,资助标准为:400强项目5万元,100强项目8万元,三等奖项目20万元,二等奖项目30万元,一等奖项目50万元,特等奖项目100万元。将大学生创业优秀项目“一事一议”的资助金额由20万元提高到50万元。
统筹城乡创业。突破现有财政体制,对四区三县市符合市级无偿资助条件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在享受当地项目无偿资助的基础上,由市级财政再给予50%的资助。通过市级财政支持、导师资源下沉等方式,促进创业大学生及其项目向四区三县(市)聚集。
延长场地支持。对享受场地补贴满三年的成长型大学生创业企业,如果在享受场地补贴的三年内年均销售收入达100万元且年均纳税超过5万元的,可再给予三年免费经营场地(50平方米)或0.5元/平方米・天的场地补贴(最高补贴100平方米)。
优化扶优资助。在上一轮政策中,对 “年税收100万元以上且带动就业100人以上的大创企业给予10万元的扶优资助”条件门槛较高,为提高政策有效性,对条件进行适当调整,更改为“年税收100万元以上或带动就业100人以上的大学生创业企业”。
鼓励下到基层。鼓励大学生到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领域创业。大学生初次创办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给予企业连续3年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5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2万元。到农村创业并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的,按规定享受扶贫项目支持、扶贫贴息贷款等政策。
发动社会力量。推进“智汇杭州”招才引智平台建设,引导社会机构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数据驱动支持,并发挥创业发展促进会、创业陪跑基金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加强统计、调查分析等基础工作,推进大学生创业信用体系建设,为大学生创业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