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县教育局关于全州县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承办机构资格审核的公告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规范全州县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活动,确保研学旅行工作规范、安全、有序进行,根据自治区、桂林市有关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文件精神,全州县教育局对有意向承办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机构进行公开遴选,并建立全州县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承办机构推荐目录,供全县中小学校选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进入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承办机构推荐目录,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成立,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具备旅游行政部门批准的经营许可资质(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3.有明确的安全防控措施,在参加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研学旅行活动中,连续3年内无重大质量投诉、不良诚信记录、经济纠纷及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要包含国内(或含国外)旅游业务、社会实践、研学旅行、为学校提供后勤管理服务等。
2.旅行社须符合《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规范》(LB/T004 -2013)和《旅行社服务通则》(GB/T31385-2015)的要求,具有AA及以上等级,并符合《旅行社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31380-2015)的要求。
3.本认定限全州县内或县外单位在全州县内设有常设办事机构的单位参与。
4.参与认定的单位在全州县须具有不少于100平方米固定的经营场地(实地办公用房)。租赁用房的,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和租赁合同。自有用房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县级房管部门证明。
5.有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设有研学旅行的专业部门或专职人员。配置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研学指导教师、校外教育专家、导游等,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防控工作,为中小学生提供研学旅行教育服务和生活保障服务。从业人员应具有应急救护的基本常识和基本技能。
6.有多次承接教育部门大规模中小学生活动或1000人以上中小学生旅行团队经验。
7.有完备的研学旅行课程体系和精心设计的研学线路。参与认定的单位需与县内至少一家具备资质的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签订相关合作协议(基地或营地必须是经县、市或自治区认定命名的),并有基地(营地)提供合法有效的相关证照资料,切实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8.产权明晰、资产优良,能够承受市场管理风险。购买意外伤害险单人单次不低于20万元。
9.选用具有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资质企业的旅游包车,并已向公安交警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报备,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二、审核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承办机构,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机构申报。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机构,可向全州县教育局勤工俭学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以下材料(所有证件材料验证原件,复印件留县教育局存档),填写申报表。
1.申报表(申报机构到全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全州教育微信公众号);
2.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3.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正副本)、旅行社责任险证明;
4.申报机构法人身份证;
5.固定的经营场地(实地办公用房)证明;
6.研学实践辅导员资料;
7.研学旅行精品线路及研学课程设置资料;
8.与基地(营地)签订旅游服务合同,并提供基地(营地)合法有效的相关证照资料;
9.与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签订旅游包车合同。
(二)资格初审。全州县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评审组对企业(机构)申报资料进行初审,确定入围名单进行综合评审。
(三)综合评审。全州县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评审组:一是对初选入围的企业(机构)进行综合审核。主要考核资质证照、员工队伍、合作基地、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情况;二是评审组对入围的企业(机构)进行现场考察评估。对入围企业(机构)提供的资料、业绩等真实性进行实地考察印证,如发现虚假,即取消企业(机构)入围资格。
(四)名单公示。通过资格审核,被确定为研学旅行承办机构的,审核结果将向社会公示。
三、注意事项
(一)研学旅行承办机构采取备案制,每年审核一次,实施动态管理,定期评估验收,结果作为准入和退出的依据。
(二)有意向的单位或机构自行到全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全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填报《全州县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承办机构申报表》,并于2022年9月20日上午12:00之前上报申请材料,逾期视为放弃。申报资料上报地址:全州县教育局勤工俭学办公室,联系人:蒋嘉榕,联系电话:152****5313。
(三)承办机构在组织学生活动期间,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不出安全事故,若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移出推荐目录,任何学校不再选择该机构承办研学活动。
(四)建立研学旅行承办方退出机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移出推荐目录,取消研学旅行承办资格。
1.机构停止运营或失去相应经营资质;
2.落实安全措施不力,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服务质量投诉;
3.学校、家长投诉超过5例或满意率在80%以下;
4.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5.不履行合同,造成一定损失并侵犯学生权益。
***:全州县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承办机构申报表
全州县教育局
2022年9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全州县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承办机构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