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加强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监管
近年来,怒江州财政局采取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强化内部资金管理等多种措施,切实加强对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的安全有效使用。 具体工作中,州财政局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勤俭节约有关规定,压缩和控制“三公”经费,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全州2016年第二季度公务接待同比下降20.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同比减少20.76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人次数和经费支出同比减少29.6 %;会议经费支出同比减少0.1%。 不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认真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承包、出租、出借和处置,合理配置、盘活国有资产;严格执行企业重大国有资产评估备案、核准制度,认真做好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划转和资产处置,规范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认真做好2015年-2016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饭店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司法体制改革法检两院上划省级统管相关工作、怒江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执法执勤用车改革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管理。 加强和规范执法执勤配备和使用管理,杜绝超编制、超标准配备执法执勤用车。对州级已使用的罚没款票据存根、其它类票据存根以及未使用的库存票据进行了认真清理登记,对所清理的票据分别按票据种类、年限分类登记,并与税务部门作了票据签认移交。 开展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全面自查和重点抽工作,截至6月中旬,已全面完成财政存量资金检查工作。加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促进***事业健康发展。加强财会队伍和会计行业管理,强化会计继续教育,建立会计人员信息档案库,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推进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管理。 认真做好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的征收工作。根据“两基金”收入目标任务,加大督促和催收力度,推动“两基金”征收目标任务完成。上半年,全州重大水利建设基金收入完成176.53万元,为年度收入计划数的29.42%。全州库区基金收入完成76.20万元,为年度征收计划的17.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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