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物局督察组到我州督察三普工作
8月20日至24日,省文物局副局长余剑明一行到我州督察“三普”工作。 按照《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督察组重点对我州第一阶段任务完成情况,主要是机构、人员、经费、设备、培训到位情况;第二阶段任务启动情况,主要是实地文物调查中新发现和复查不可移动文物点的实际进展情况;对乡土建筑、工业遗产、老字号、20世纪遗产等新增文化遗产品类的调查登录情况;对水利设施、林业设施、军事设施等行业性质文化遗产的调查登录情况;普查宣传与社会参与情况;普查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对下一步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方面进行了督查。 督察组一行在充分肯定我州工作的同时也提出了六点要求:一、建立健全通讯员、县区联络人员信息报送制度;二、县普查办按月向州普查办报送信息,州普查办按季度准时向省普查办报送信息;三、发挥网络优势,加强普查办专业技术指导;四、加大对文物干部文物基础知识及业务知识的培训;五、找准文物区域相对集中、文物点分布有规律的特点,集中优势人员对重点区域进行重点核查;六、结合边境考古课题项目及怒江大型基本建设项目,州、县两级普查人员协同开展“三普”工作,解决基层在普查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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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怒江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