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积极促进妇女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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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1日发表
建立妇女创业促进会。在各县(区)、乡镇(街道)及园区全面建立妇女创业促进会;由市妇联牵头,联合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对各地城乡妇女创业促进会的建设及运行状况进行目标考核;确保到2020年,全市培育示范性妇女创业促进会100个。
全方位引领就业创业。建立妇女创业促进会,为妇女争取创业资金,开发创业项目; 组织开展创业妇女、再就业管理人员和下岗失业妇女的示范培训,提高妇女创业者及失业人员操作技能;大力宣传妇女创业就业成功典型,提高妇女创业就业的内生动力。
将妇女创业融入精准扶贫。将妇女创业促进会建设纳入精准扶贫内容,将有特殊技能和需求的妇女列入援助帮扶范围予以扶持;财政和人社部门采取以奖代补和转移职能、购买服务等形式,支持妇女创业促进会参与公共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乡镇(街道)、村(社区)集体经济对基层妇女创业促进会提供资金扶持,为基层妇女创业促进会创收提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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