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区召开干线会议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
3月8日下午,东兴区政府组织区政府办、区自规、发改、农业农村、财政、住建、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区级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和业务负责人以及各镇分管领导,在区自规局召开了东兴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推进会议。受余梅区长委托,会议由区政府副区长黄林松主持。
会上传达了省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有关会议精神,并结合东兴区目前工作开展的实际,按照统一测绘、统一收件、统一登记和容缺后补的工作思路和原则,把各镇加强干线组织配合,区直各相关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具体承办中要把握的主要环节以及涉及落实经费上作出了具体安排部署。为将工作落到实处,副区长黄林松作出强调:一是要求全区上下所有参与的同志,必须将此项工作作为脱贫攻坚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省市的要求落实到位。二是各镇和区直相关部门必须按照省市和本次会议的要求,准确把握好工作的内容、完成的时间界点、主动积极组织力量,采取非常措施,突击性开展好此项工作。三是进一步明确怎么容缺和怎么后补的工作思路。即按照容缺把全区1113户从干线上组织统一测绘、统一收件,采取三级认可方式,安置住房在2021年4月底前先行完成不动产登记。下一步,按照后补把没有完善审批手续的,包括对涉及占用耕地的,采取由各镇统一上报,区上汇总后,上报市政府完善农用地转用批准手续。对占用基本农田的,在基本农田优化调整工作中进行优化调整。同时,各镇和相关部门按照《工作方案》中的工作内容及时加以完善,由各镇下一步统一交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补充完善到每户的不动产登记档案中。四是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区政府已将该项工作纳入了目标考核和督办内容。各镇主要领导必须亲自抓,安排专人,并积极组织各镇的农业、建管、国土部门以及村组干线抓好逐户落实。区直各相关部门必须加强对各镇的业务指导,全区上下密切配合,共同努力,必须在省市要求的时限内,完成东兴区易地扶贫搬迁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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