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县制定城乡居保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扩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真正做到惠利于民。近日,五峰县出台了《2012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工作考核办法》,以激励先进,带动全局。
《办法》规定: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主要针对各乡镇2012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任务完成情况、应保人员参保率情况,包括组织领导与机构设置、制度保障、政策宣传、统计和信息、人员参(续)保、参保审核、档案管理、经办服务、基金征收等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办法》还明确了奖惩措施:对完成目标任务且考核分值前列乡镇予以表彰奖励;对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乡镇,给予处罚,对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并责成该乡镇向县政府写出书面检查。
五峰县作为湖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之一,自2011年8月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各项工作扎实推进。目前,已完成参保人数131099人,取得了阶段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