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关于公布2007年度上海市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达标建设资助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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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7日发表
沪教委德〔2007〕55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上海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德〔2007〕48号)精神,经学校申报、专家组评审、“思想道德素质培养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审核并经网上公示,现将2007年度上海市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达标建设资助名单(共5所)公布如下:
上海财经大学
上海中医药大学
上海海关学院
上海电机学院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希望以上学校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确保相关经费的投入,切实加强本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建设。希望全市各高校高度重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共同为广大学生创设良好的成长环境。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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