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安全社区创建纳入目标管理考核
近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将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纳入对市县(区)政府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
方案指出,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建成省级安全社区220个,建成国家安全社区70个。扩大安全社区建设覆盖面,由社区密集工业区集中的关中地区向陕南、陕北地区逐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
为推进安全社区工作,省政府成立安全社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各设区市、县(区)要成立安全社区推进工作办公室。省政府将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纳入对市县(区)政府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
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进行。城市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开展创建工作;农村以乡、镇为单位开展创建工作;相对独立的大型企业,建设企业主导型社区。
重点开展隐患排查与危险源辨识等工作。要制定隐患排查计划,逐步建立和完善事故预防机制,规范生产、交通、消防和社会治安等方面的隐患治理工作。
加强社区应急能力建设。针对社区潜在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制定具体的应急救援预案或计划,配备应急器材和设施,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应急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增强社区居民的自救互救能力。
强化社区安全基础工作。各创建单位要建立安全社区创建档案,掌握社区重点控制的危险源、高危人群、高风险环境和弱势群体的信息,建立通报和分析制度,并采取有效的监控和防范措施。(记者:张斌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