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企业职工工资指导线出台
21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我市2010年国民经济完成情况以及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通过科学测算,我市出台了201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及指导意见。
企业工资指导线为,全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的职工工资增长率基准线为13%,企业工资增长率上线为21%,下线为6%。
指导意见中说,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企业,可以围绕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13%,确定其职工工资增长幅度;经济效益一般的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可在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和下线6%之间安排;生产经营比较困难、上年亏损且今年可能继续亏损的企业,可按工资指导线的下线安排,也可暂不增加工资。但企业支付给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此外,对垄断企业及享受国家特殊政策的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涨幅不得突破13%。据悉,企业工资指导线虽具有指导作用,但不具有强制力,企业职工可通过集体协商的方式向经营者提涨薪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