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完成年报企业要抓紧
未按规定报送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佛山日报讯 记者严晓莹报道:2013、2014年度报告将于6月30日截止,日前,佛山统一在高明区召开全市企业年度报告工作现场会。区工商部门提醒,为避免被列入经营“异常”状态,市场主体应及时进行年报。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会议上了解到,截至6月5日,高明区已填报2013年度报告的市场主体共13667户,占应报总数的76.48%,其中个体工商户年报率为78.13%,企业年报率为70.25 %。而已填报2014年度报告的市场主体共15247户,占应报总数的70.07%,其中个体工商户年报率为74%,企业年报率为55.03%。
由原有的“年检”改为实施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即“年报”)制度,其实质在于减少政府对企业的管理和控制,同时增强政府对市场的服务功能。
不过,在年度报告工作的推进过程中,不少市民或企业也反映,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仍存在着一定的缺陷,这也影响到年报的顺利进行。
区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企业若未能按照规定在每年6月30日前报送公示年度报告的,它将被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对外公示。
同样地,不按规定公示的个体工商户,工商部门也将在年度报告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其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目前,距离年报申报截止时间还有不到20日,为避免上述情况的出现,区工商局提醒,相关的市场主体应尽快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