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劳动监察大队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童工行为
根据徐州市劳动监察支队紧急通知,为全面落实《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保证该县辖区内不出现非法使用童工恶性违法事件,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禁止使用童工专项执法检查。
此次行动主要针对劳动密集型行业和小微企业,尤其是可能使用童工较多的租赁场地经营企业、餐饮娱乐业企业、城乡接合部等不易被发现的小型用工场所、小作坊、无照经营户等。检查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以及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是否存在非法使用童工等违法行为。另外该县劳动监察大队有关负责人提醒用人单位:一是使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在生产经营场所从事各种形式劳动,并计付或者变相计付劳动报酬的,如父母在某厂打工,子女在闲暇时跟随父母到厂里帮工干活等情况;二是以勤工俭学名义安排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生产经营性劳动的;三是以实习、教学实践、职业技能培训为名,安排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生产经营性劳动或其从事的劳动已超出学习和培训目的、时限、内容,影响其人身安全、身心健康的。
据悉,目前已在全县建立起了县、镇(街道)、村(社区)劳动监察三级网络体系,使劳动保障监察的“触角”延伸到了村、社区的各类经济组织中,形成了全覆盖、全方位、全动态、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机制,较好地规范了企业劳动用工行为,抑制了使用童工的苗头。该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严格履行劳动用工监管职责,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坚决杜绝有组织大规模使用童工等恶性事件,进一步规范企业的劳动用工管理,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该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