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交通大学招聘心理咨询教师公告
华东交通大学心理咨询中心公开招聘一名专职教师,主要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组织及策划工作。招聘的基本条件为“211”高校2010年应届毕业的心理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其本科应为教育学、心理学、医学等相关专业。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华东交通大学心理咨询中心简介
华东交通大学心理咨询中心成立于2001年9月,目前有四位专职教师,三位兼职教师;设有六间个体心理咨询室、一间团体心理辅导室、一间团体心理训练室。2007年心理咨询中心被评为全国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单位。2009年,江西省教育厅授托心理咨询中心成立“全省高校心理素质拓展训练及实训中心”,负责全省辅导员、政工干部培训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岗位名称 | 招聘 人数 | 岗位条件 | ||
学历 | 专业 | 其它 | ||
心理咨询中心 | 1 | 硕士研究生 | 心理学 | 具备职业资格 |
三、应聘方式
1、应聘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11月20日
2、咨询电话:0791—3970241 邵老师
3、应聘报名者请登陆华东交通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aaa.ecjtu.jx.cn ,填写《华东交通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发至华东交通大学人事处人才招聘邮箱:www@ecjtu.jx.cn 。邮件主题请写:毕业学校+姓名+“应聘心理咨询中心教师”。
4、学校人事处收到应聘邮件后,将及时转交学校心理咨询中心回复应聘者初审的结果。
四、面试考核
采用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聘用人选。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考核成绩领先入选的应聘者,须经学校医院体检合格。体检标准执行《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证人员体检标准》。
六、聘用及待遇
经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报学校和主管部门审批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享受学校在编在岗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七、其它事项
1、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本人情况和真实有效证件,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
2、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如考核不合格、患严重疾病(含各类精神病症状),则解除协议,不再聘用。
华东交通大学人事处
200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