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省级和市级巾帼文明岗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妇联、各有关妇女组织:
按省、市妇联有关申报“巾帼文明岗”的通知,2013年省级和市级“巾帼文明岗”的申报工作已经启动,为落实相关通知要求,为把我区“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推向深入,结合我区实际,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是各级妇女组织“巾帼建功”工作的主要载体,也是各级妇女组织工作的重要品牌,在社会上产生广泛影响,取得良好的效益。请各单位发扬成绩,积极发动,加强业务指导,推动我区“巾帼文明岗”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 申报要求
(一) 省级“巾帼文明岗”申报:
请按照《广东省“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1)的要求,在本辖区、本系统的市级“巾帼文明岗”中挑选出优秀岗位进行申报,并填写《广东省“巾帼文明岗”申报表》(***2)一式三份和岗位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另附)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于9月10前报区妇联妇女工作科。
(二) 市级“巾帼文明岗”申报:
为提高各单位的创岗质量,根据《深圳市“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3)的规定,市级岗申报将实施预申报制。具体要求如下:
1、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从本辖区、本系统的区级“巾帼文明岗”中挑选优秀岗位进行预申报,并填写《深圳市“巾帼文明岗”预申报表》(***4)一式两份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于8月2日前报区妇联妇女工作科。
2、区妇联将对预申报的岗位进行初审指导,初审达标后,将通知有关创岗单位填写《深圳市“巾帼文明岗”申报表》(***5)一式三份和岗位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另附)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并于9月10日前报区妇联妇女工作科。
3、按市妇联要求,区妇联将根据报送的市级岗总数量,以10%的比例从中择优,向市妇联推荐“深圳市巾帼文明岗标兵岗”,届时,被推荐的岗位将接受市妇联的实地检查验收和集中评比。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人:蔡芸伊、陆莹莹 电话:25662849
电子邮箱:Luohu38@126.com
***:1、《广东省“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
2、广东省“巾帼文明岗”申报表
3、《深圳市“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
4、深圳市“巾帼文明岗”预申报表
5、深圳市“巾帼文明岗”申报表
深圳市罗湖区妇女联合会
2013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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