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上海改革发展稳定的助推器
三年立法52项。
简单的数字,折射着本届人大创新立法工作的深刻内涵:立法,更紧密地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立法,为实施依法执政的执政理念奠定坚实的基础。
本届人大进入第三年,一个“史无前例”格外引人关注:今年1月16日,中共上海市委以“一号文件”的形式,下发了“关于加强对本市地方立法工作领导的若干意见”。当党站在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把执政越来越多地从过去的“依靠政策”转变为“依据法律”时,立法,便也面临新的更高的要求。
立法重点:紧扣发展大局
非典、房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一系列关键词,串联着本届政府任期内所面临的一次次考验,而本届人大的立法工作,正是以关键时刻的“有所作为”,体现出改革发展稳定“助推器”的作用。
非常时期非常立法。在2003年初非典疫情肆虐的危急时刻,市人大常委会创造了立法的非常速度:4天修改了市容环卫条例的个别条款、7天出台了控制非典型肺炎传播的决定。其中,《关于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