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颁发首张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10月8日,山东郎建城市设计研究院负责人在莱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窗口领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以来颁发的首张营业执照,标志着“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工作在我区正式拉开序幕。记者了解到,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后,新设企业登记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将原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由市场监管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实施范围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
今后,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份申请表格,提交一套申请材料,不再需要分别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申请材料。实施“三证合一”后,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由企业登记机关在企业设立登记时采集。企业成立后,上述信息发生变化的,由企业向税务主管机关申请变更。办理注销时,需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清税证明》。
工作人员提醒广大企业,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为改革过渡期,在过渡期内,企业未换发的证照可继续使用。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相关业务,未换发的营业证照不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