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提升环境问题整治力度强化环境问题督查督导
6月22日下午,全区强化环境突出问题督查工作培训会议召开。副区长王立明出席会议。
会上,公布了《临淄区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下发了《关于强化环境问题督查工作》的通知。从即日起,临淄区将成立10个督查组对散乱污企业(业户)清理规范工作,环保部强化督查交办的各类问题,生态临淄建设确定的本年度五大类62项治理任务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治理任务等问题,进行为期10个月的督查。
会议强调,要严格按照要求,把散乱污企业一律依法关停取缔,坚决落实两断三清。所有存在问题的企业立即实施停产整治,治理达标后向所在镇、街道提交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生产。各镇、街道要加强巡检,坚决杜绝问题反弹,一经发现,将对相关人员严肃追责。各镇、街道要举一反三,深入摸底排查,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出现。要全面深化重点领域环境综合整治,以源头治理减少排放为重点,加大联防联控力度,严厉打击偷排偷放、超标排放行为,最大限度减少燃煤、扬尘和机动车污染物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