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
秦市场监〔2020〕2号
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
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各科(室)、大队、分局:
为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机、电池及充电器(以下简称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排查和消除质量安全隐患,根据***安全生产督导组反馈问题及市委、市政府整改要求,局党委研究决定,以“电池安全”为重点,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生产、经营活动主体情况,加大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力度,整治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质量、维修、改装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打击违法生产经营,以及虚假宣传、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各类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降低质量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长孙红亮同志任组长,相关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和各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市场监管局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小组,名单见***1),全面推动专项整治工作。
三、重点整治内容
(一)加强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销售管理,开展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销售企业、经营场所监督检查,强化对批发市场、销售门店以及销售环节的监管,规范电子商务平台销售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的管理,重点打击销售无证或伪造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产品、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关键性组件的违法行为。
(二)加强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质量监管,加大监督抽查和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力度,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行为。
四、整治行动及时间安排
(一)相关业务科室梳理有关情况(2020年1月10日前完成)
1、行政审批部门提供我区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生产、销售企业登记注册信息。
2、质量发展科提供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网上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标准信息。
3、质量监管科提供我区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强制性认证产品取证情况;提供一年来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监督抽查及后处理情况。
4、投诉举报中心提供12315中心以及来信来访等渠道有关电动自行车的投诉举报登记交办情况。
5、广告和网络科组织对我区从事电动自行车销售的电子商务平台开展摸底工作,摸清平台数量。
(二)专项检查
1、各科室、大队、分局结合市局相关处室情况通报,在市局对口业务处室指导下,对辖区内从事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和安装、维修、改装店铺进行全面专项检查,摸清辖区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用电动机、电池、充电器生产、销售企业基本情况,以及重点整治内容的符合情况。(1月20日前完成)
2、广告和网络科负责与市局网络交易和合同监督管理处联系,组织督促我区电子商务平台加强对入网销售电动自行车的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工商登记情况、联系方式以及所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的品牌、生产厂家等相关信息进行查验、登记,并通过电商平台督促销售者明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不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发现案件线索及时移交执法稽查局。(1月20日前完成)
3、质量监管科根据市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制定电动自行车及充电器、电池等产品的专项监督抽查计划,组织开展抽检工作。(1月20日前完成)
4、质量发展科负责配合市局标准化管理处开展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企业标准专项监督检查。(1月20日前完成)
(三)执法办案
1、深挖案源线索。投诉举报中心梳理近年来投诉举报。稽查科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沟通,收集辖区内有关案件线索,结合区域实际,对部分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集中执法检查。行动前要拟定集中执法检查行动方案,明确检查对象、检查重点,统筹协调分局执法骨干,争取取得较好的执法效果。
2、突出查处重点。要以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为重点,严厉查处非法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电池和充电器的行为,非法拆解、改装和维修充电器、锂离子电池的行为,违法生产销售不符合国标、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的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危害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违法行为。
3、强化案件办理。各分局要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及时查办上级移交的案件线索,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从快从严依法办理,充分发挥以查促管的作用,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形成闭环管理。稽查科、大队要及时查办跨区域、新型、疑难等大要案件,深挖案源线索,***行业潜规则,力争快速查处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典型案例;要充分发挥执法业务优势,做好稽查执法业务指导工作,配合有需要的分局开展现场执法检查。
(四)长效监管
局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科室要认真研究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督促相关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要重点解决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难点、漏点和深层次问题,消除监管盲区、化解系统性风险,根据市局部署开展2020年全年多轮滚动检查,固化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监管执法联动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整治行动。各科室、大队、分局要深刻汲取响水“3•21”等重大事故教训,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严惩一批违法生产、销售的企业,严查一批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案件。
(二)齐抓共管取得实效。各相关科室要主动加强业务指导,相互通报调查摸底、监督抽查、监督检查、执法检查信息,加强内部协调和外部沟通,形成监管合力,取得整治实效。
(三)多措并举闭环监管。各科室、大队、分局要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的咨询、举报、投诉,及时通报重要情况,及时将专项整治工作中产生的涉企信用信息归集至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和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信用和市场科做好归集工作的业务指导。
(四)按时规范报送材料。各科室、大队、分局要在1月10日前完成相关信息梳理和通报工作,在专项整治行动全过程主动收集整理监管信息资料,不断完善监管工作。各科室、大队、分局于1月20日前,向稽查科报送阶段性工作小结、调查摸底情况汇总表(***2)和案件查办情况统计表(***3),有大要案件及重要信息随时报送。
***:1.南京市市场监管局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专项整治经营单位调查登记汇总表
3.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执法情况统计表
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7日
抄送:区政府,市市场监管局。
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1月7日印发
***1
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动自行车
及其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孙红亮 局长
副组长:崔永元 副局长
黎家福 副局长
张敏华 副局长
戴玲华 副局长
成 员:孙 燕 质量发展科科长
李立全 稽查科科长
张 鑫 质量科科长
胡 慧 广告和网络监管科科长
杨 寅 信用和市场科科长
黄晓军 投诉举报中心负责人
韩志军 五老村市场分局副局长
吴 俊 洪武路市场分局局长
孙宇镜 大光路市场分局局长
熊剑云 瑞金路市场分局局长
王 康 月牙湖市场分局局长
李 卿 光华路市场分局局长
姚 峰 朝天宫市场分局局长
田 海 红花市场分局局长
陈 琦 夫子庙市场分局局长
阮泽军 双塘市场分局局长
张 勇 中华门市场分局局长
姜官华 秦虹市场分局局长
***2
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专项整治经营单位调查登记汇总表
填报单位: (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经营主体 | 地址 | 电话 | 有无营业执照 | 是否超范围经营 | 经营产品名称 (电动自行车、电动机、电池、充电器) | 型号 | 是否具有CCC证书 | 是否具有产品合格证 | 是否涉嫌违法 |
备注:电动自行车整车、小功率电动机(36V以上)需要CCC认证。
***3
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执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盖章) 填报日期: 月 日至 月 日
共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检查企业 家(其中生产领域 家,流通领域 家)。
序号 | 案件来源 | 办案部门 | 立案号 | 案件名称 | 涉案货值 | 罚没款 | 不合格项目 | 备注 |
合计 | ||||||||
填报人: | 审核人: |
9